蘇品審〔2020〕2號
各專業委員會及有關單位:
為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對品種審定工作的要求,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種子條例》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國家級)》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江蘇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修訂了《江蘇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以下簡稱《審定標準》),現予印發施行,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審定標準》主要原則。《審定標準》緊密圍繞保障糧食安全、突出綠色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等原則修訂。保障糧食安全原則旨在推動高產、穩產品種審定,滿足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對新品種的要求,為實施“藏糧于技”提供支撐。突出綠色發展原則旨在推動節藥、優質、適宜機械作業品種審定,滿足資源高效利用、農業可持續發展對新品種的要求。符合市場需求原則旨在推動鮮食、加工專用型及特殊類型、特殊用途品種審定,滿足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市場多元化需求對品種多樣化的要求。
二是科學掌握品種分類標準。《審定標準》將品種分為高產穩產、綠色優質和特殊類型三大類。高產穩產品種要求試驗產量平均比對照品種增產3.0%以上。綠色優質品種要求具有抵御非生物逆境(鹽堿、異常氣候等)、生物侵害(病蟲害等)及品質優良等性狀,適宜機械化作業或輕簡化栽培,減少農藥的施用,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現代農業發展。特殊類型品種要求為適應市場多元化需求的特殊類型或特殊用途品種。
三是嚴格執行《審定標準》有關要求。各專業委員會以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結果及專業機構抗性鑒定、品質檢測結果為依據,嚴格執行《審定標準》,認真審核品種豐產穩產性、適應性、抗逆性、品質、早熟性等性狀,把好審定關,為農業生產篩選最先進、最適應、最安全的新品種。
附件:江蘇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
江蘇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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